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中级会计实务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中级会计实务》:运费(08.14)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8-14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

  关于“运费”相关增值税处理的总结

  1、支付的运费:分情况确定进项税额

  (1)营改增之后:取得货运专票,发票注明税额,发票注明金额*11%或发票注明金额*3%或支付(价税)金额/(1+11%、3%)*11%、3%

  (2)营改增之前:取得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计算进项税额=(支付运费+建设基金)*7%

  2、收取运费:

  (1)提供运输服务收取运费,缴增值税,收取运费/(1+11%)*11%

  (2)委托运输,收取运费,按代垫运费处理,支付运费,按进项税额处理

  3、代垫运费:

  (1)符合代垫运费条件的——销售方不作为价外费用,不计销项税额

  (2)不符合代垫运费条件的——销售方作为价外费用,计算销项税额=代垫运费/(1+货物税率)*货物税率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时间已经不多了,你准备好了吗?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相关推荐:
  免费讲座:老师点拨2015中级职称考试重难点 高效备考备考快
  2015中级会计职称三科各章难度分析及所占分值比重
  2015中级会计师各科考试重点内容汇总
  中级会计职称单科状元炼成记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