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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答疑精华:再审和第二审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3-29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啦!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了学员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老师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

提问:

再审和第二审又不一样?怎么区别呢?

回答:

再审不是二审,二审和再审的区别:

二审是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而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程序,一般二审时一审的判决书没有生效。

再审是原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判决结果有错误或者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就做出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或者直接审理的程序,再审时判决书已生效。

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活动。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或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以及第二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都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裁判一旦生效,诉讼即告终结。因此,再审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进入再审程序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条件。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因此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定或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程序又被称为上诉审、终审程序。二审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已达成调解或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的,那么一审裁判就发生效力。需要注意的是,二审的裁定或者判决一经做出,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对其再提出上诉。

注: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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