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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答疑精华:无效法律行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3-22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啦!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了学员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老师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的是( )。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无效的免责条款;选项C属于无效合同;选项D属效力待定合同,若经被代理人追认,则有效。

【点评】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提问:

请问无效法律行为有几个?

回答:

无效法律行为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2)当事人通谋虚假表示实施的;(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4)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

注: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

更多答疑精华: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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