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6日第二批次的考试,随着经济法科目的交卷已经全部结束了!考后一批学员来网校反馈了,侯永斌老师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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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1.仲裁协议独立性;
2.仲裁协议有效的情况下一方直接起诉。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1.分公司的责任承担;
2.非货币性财产出资(出资后贬值、交付但未变更、变更但未交付)
3.未尽出资义务与抽逃出资(对内还本付息、对外补充责任、连带责任人)
4.股东(大)会的人事任免权
5.股东(大)会会议制度(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的召集、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特别决议事项及表决、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因董事太少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特殊特别决议事项)
6.董事会会议制度(委托出席、决议成立、决议无效情形、关联董事表决权排除制度、董事任职资格、董事责任)
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优先购买权、转让方反悔、转让方损害优先购买权)
8.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买卖限制(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转让限制、董监高的转让限制、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买卖限制)
9.优先股的发行限制
10.股东代表诉讼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1.执行事务的合伙人
2.关联交易
3.竞业禁止
4.出质
5.退伙责任
6.身份转变的责任承担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票据法)
1.抗辩切断
2.付款日期(商业汇票未记载、支票记载的情形)
3.背书(被背书人名称的授权补记、禁止背书的记载、背书附条件)
4.保证(相对记载事项的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保证附条件、保证责任)
5.追索(通知、被追索对象)
6.支票(授权补记事项)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1.不安抗辩权
2.保证(保证合同的成立、保证人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一般保证及先诉抗辩权、共同担保、保证期间约定不明)
3.抵押(流押条款、抵押权顺位、出租抵押物、浮动抵押、先抵押后被留置)
4.定金(定金合同的生效及变更、定金数额、定金责任、定金的适用范围、定金与违约金或赔偿的同时适用)
5.法定解除
6.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生效、被拆迁人的优先权、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情形)
7.赠与合同(任意撤销)
8.借款合同(砍头贷、逾期利率6%)
9.租赁合同(维修义务、改建、转租、解除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房租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优先权)
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1.说理由的考点
(1)视同销售货物(异地移送、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的对内和对外行为、购进货物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的对外行为)
(2)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外购货物对内、管理不善造成非正常损失)
(3)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赊销和分期收款、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租赁服务、委托代销、先开发票)
(4)购入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电子普通发票
2.计算型考点
(1)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折扣销售、以旧换新、视同销售和进口的组成计税价格、金融商品转让的余额计税)
(2)进项税额(专用发票、农产品9%计算抵扣、购入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3)简易计税(一般纳税人可选择3%的货物、减按2%征收)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1.说理由的考点
(1)买一赠一
(2)租赁期限跨年度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
(3)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4)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5)部分不得扣除的费用(滞纳金、罚款、赞助、未经核定的准备金、企业间的管理费)
(6)研发费用(合作开发、委托开发、划分不清)
2.计算型考点
(1)三项经费
(2)补充养老和医疗保险
(3)利息费用
(4)业务招待费
(5)广宣费
(6)公益性捐赠
(7)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抵免应纳税所得额
(8)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抵免应纳税额
(9)直线法计提折旧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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