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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与起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9-06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经过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总结的学习,不知不觉你就提高很多。大家可以通过每天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提高自己的知识储备,为考试加分!

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与起算

(一)诉讼时效期间种类

 起点年限情形
普通诉讼时效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3年法律无特别规定的情况
4年(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2)技术进出口合同
特殊诉讼时效
5年人寿保险的保险金请求权
长期诉讼时效权利被侵害时起20年所有合同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民法总则规定】

一般起算点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长期诉讼时效期间20年从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再受法律保护
特殊起算点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司法实践起算具体情况】

1. 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者损害时起算。

对于这类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计算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时,必须要求请求权人知道侵害事实和加害人。

(1)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

(2)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认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 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3. 未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之日开始计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则该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4. 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开始计算。

5. 附条件之债的诉讼时效,自该条件成就之日起计算。

6. 附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到达之日起计算。

想要放弃的时候记得跟自己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通过《经济法》知识点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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