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16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票据的承兑(08.02)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8-02

以下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知识点:票据的承兑、提示付款、权利消灭

1.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 汇票“到期日前”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2.汇票的付款

(1)商业汇票 远期票据 到期日起10日
见票即付 出票日起1个月
(2)银行汇票 出票日起1个月
(3)银行本票 出票日起2个月
(4)支票 出票日起10日

3.票据权利的消灭

票据 对象 起点 时间
需承兑:商业汇票 出票人、承兑人(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到期日 2年
见票即付:商业(银行)汇票、本票 出票人 出票日 2年
支票 出票人(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出票日 6个月
追索权 前手(不包括出票人、承兑人) 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日 6个月
再追索权 前手(不包括出票人、承兑人) 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日 3个月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为方便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持续更新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同时为考生开设了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移动班不同辅导班次,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另外,为配合网校辅导课程特推出2016中级会计职称梦想成真辅导书,现在订购,限时尊享7折优惠并且购书送价值1500元大礼包(详情>>)!

推荐阅读: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冲刺阶段如何有效利用习题精讲班

中级职称“模考系统+模拟试卷”习题反复演练 提高应试能力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