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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5-16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补报名时间已经公布(点击查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

详细问题描述:

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哪个效力高?

答疑老师回复:

这两种是无法直接比较谁高谁低的,或者说处于同一个层级。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祝您学习愉快!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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