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4-19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详细问题描述: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区别是什么?分别都是什么意思?

答疑老师回复: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就是第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此时不是发行新股;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从而实现上市,成为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就是“增发”的一种,因为上市公司既然已经上市,肯定是已经“公开发行股票”了,所以以后上市公司再次发行的话,就是“发行新股”,即与“旧的”相比,是“新股”。

祝您学习愉快!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