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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1-29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按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 有名合同 法律设有规定,赋予名称
无名合同  
按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 诺成合同 买卖、租赁合同等
实践合同 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等
按法律、法规是否特别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 要式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银行借款合同等
不要式合同  
按双方是否互负义务 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
双务合同 买卖、租赁合同等
按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 主合同 买卖、租赁合同等
从合同 保证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等

  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调整对象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
【注意】政府机关参与的合同中,政府机关若作为平等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也适用《合同法》
不调整 1.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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