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进行中,针对报名考生们遇到了一些问题,正保会计网校针对考生们的具体问题一一解答,来看看这位考生的问题是不是也是你的疑问。
问:
2017年本科毕业,一直从事会计工作,在湖南参加你了17年的继续教育。18年未参加继续教育也未补办,2020年在上海登记会计人员信息,参加了2020年继续教育并补办了2019年的继续教育,只能补办一个年度,2018年补办不了,能报名2021年中级考试吗?
答:可以报名2021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根据2021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本科在2017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既满足条件;
关于继续教育的问题,在上海财政厅的发布的《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相关问题解答》可以看到,“报考人员在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依法合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同时,“由于按要求会计人员应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次数可以比会计工作年限少1年。”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咨询上海市财政厅。
以下为选取上海市财政厅发布报名相关问题解读的10、11问解答:
10. 问:如何理解会计工作年限?计算会计工作年限时是否考虑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1号)的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人员在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依法合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自依法合规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需每年完成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因此,会计工作年限是指“依法合规”地从事会计工作并且“依法合规”地完成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工作年限。未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年度,不纳入会计工作年限计算。由于按要求会计人员应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次数可以比会计工作年限少1年。
11. 问:本市财政部门是否认可其他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中的继续教育信息?
答:根据财政部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报考人员在其他省市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需通过“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继续教育抵免申请”栏目进行补充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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