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票据的抗辩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11-13

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今天学习了吗?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票据的抗辩

1.对物的抗辩

(1)概念

基于“票据本身”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

(2)对物抗辩的具体事由

对物抗辩的具体事由

2.对人的抗辩

(1)概念

票据债务人对抗特定债权人的抗辩。

(2)对人抗辩的具体事由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理解】票据权利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2)不得抗辩的情形

①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②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

③持票人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由于其享有的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故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

2021会计中级职称备考已开启,你还在等什么?自学看不懂?意志力差?网校统统为您解决!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中级新手必知:2021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特点详细解读!

【热点聚焦】报考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会不会限制专业?

初级报名推迟 高会考试提前!2021中级会计考试情况如何?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