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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知识点:动产浮动抵押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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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知识点

●经济法知识点:动产浮动抵押

动产浮动抵押是一种特别抵押,指抵押人以其现在和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债权提供担保,在行使抵押权之前,该设押财产可以自由流转经营,在约定或法定事由发生时,其价值才能确定的一种抵押。

《物权法》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固化抵押财产)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上述抵押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抵押人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总结:最高额抵押:抵押物固定,担保债权不确定

浮动抵押:抵押物不固定,担保债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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