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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银行汇票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7-21

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在你每天的勤奋练习下,相信九月的你一定可以交上满意的答卷。快来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银行汇票

1.概念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2.使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链接】(1)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2)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支票可以挂失止付。

3.提示付款期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出票人请求付款。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之旅已经启程出发,你准备好了吗?赶快卸下负累,为自己争取一次变优秀的机会,和正保会计网校开启你的2020年蜕变旅程!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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