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试在中级会计职称三科当中的对记忆的要求是比较大的一科,在大量记忆的同时,很容易产生知识点的混乱,网校为你整理好了中级会计经济法十大易错易混知识点。
▼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知识点——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
▲理清楚了吗?做题实战一下吧!
经典例题:
1.【单选题】(2023)2023年5月10日张某出售汽车给钱某,同时约定将汽车借给张某使用一个月,合同当日生效。2023年5月20日钱某交付价款,2023年6月10日张某交付汽车,2023年6月25日办理产权登记。则钱某取得汽车所有权的时间是( )。
A.5月10日
B.5月20日
C.6月10日
D.6月25日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题目中是借用合同生效时,视为交付,所有权转移。
2.【单选题】(2022)赵某将其所有的一辆自行车借给钱某,借用期间双方于2022年1月10日达成转让协议,约定钱某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并于1月25日支付价款。1月11日,钱某将该自行车以1100元的价格转让给孙某,双方约定钱某以借用人身份继续使用至2月25日再交还孙某。1月13日,钱某向赵某支付价款。下列关于该自行车权属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孙某于2022年1月11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B.钱某于2022年1月25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C.钱某于2022年1月13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D.孙某于2022年2月25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动产观念交付。赵某将自行车卖给钱某,是简易交付,在法律行为生效时(即买卖合同生效时——2022年1月10日),视为交付,所有权转移;因此选项BC都错误。钱某将自行车卖给孙某,是占有改定,是在借用约定生效时(1月11日)视为交付,所有权转移,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
更多推荐: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