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第四部分第六章习题练习:法律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28
普通
如果2019年审计师考试备考从新教材发布开始,大家的学习时间已经有12周了。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收获了,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第四部分第六章的掌握情况如何了?来跟着我们一起通过这道练习题测试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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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析题】2016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从事商品批发与零售。公司章程规定:甲、乙、丙、丁分别以实物、现金、知识产权与劳务出资,出资额分别是20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和70万元,四人首次出资额合计85万元。公司登记机关纠正了A公司章程中的违法之处后予以登记。2017年5月,戊向A公司出资80万元成为股东。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1.A公司章程规定的下列出资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实物
B.现金
C.知识产权
D.劳务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解析】
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标价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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