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复习:票据抗辩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03-03
普通
2016年中级审计师考试备考已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6年中级审计师考试的学员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中级审计师考试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票据抗辩
物物的抗辩 |
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 |
(1)票据无效的抗辩 |
人人的抗辩 |
只能对特定债权人提出 |
(1)一切债务人对特定债权人 |
「注意」票据抗辩的限制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或应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