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购买了木材并卖出去,销项税额为100,进项税额为90,月末应该结转10的未交税费,但是当月勾选抵扣的时候多勾选了一张进项,抵扣了5,下个月做账的时候该怎么做账呢
月末做结转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额 10
为了少交点税,多勾选了一张进项发票,导致实际只交了5
做账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5
银行存款5
这样就导致还有5挂在未交税费上面,应该怎么做账呢 多勾选的那一张进项发票是其他公司开的,现在暂未付款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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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4 | 提问时间:2024 12/10 15:35
当月发现多勾选时:做分录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
次月缴纳时:如果没有新抵扣,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5;贷:银行存款 5。如果有新的进项和销项,正常计算缴纳,有留抵税额则系统自动记录,无需特殊处理。
暂未付款的发票:按正常采购业务处理应付账款,不影响增值税账务
2024 12/10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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