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一般不是在职员工的, 所以未独立董事支付的津贴不应该是短期薪酬吧?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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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22090566 | 提问时间:2024 09/27 09:00
您好
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属于劳务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属于工资薪金,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024 09/27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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