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收到银行转来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和账单,向东方工厂采购甲材料600吨,采购价3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9000元,东方工厂代垫运输费50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450元。宏华公司核对后同意支付,货物尚未到达。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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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4 09/14 10:02
借在途物资30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39450
贷,银行存款
2024 09/14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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