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建立了工会组织的,起按8‰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经费,所得税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但是需要提供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者税务机关代收凭证,请问我们能提供的税务代收凭证只有0.8%的缴款凭证,公司成立的工会经费又没有专用收据,那我们能合法扣除的金额是0.8%还是2%呢?或者我们转给工会的付款单能做为有效凭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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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憨憨 | 提问时间:08/01 11:45
您好,这个的话是扣除的话,是0,8%的,因为你没有超过这个2%
08/01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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