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销售固定资产一台汽车 二手车公司给开了张15万的
开票时间是2024年 6月18日 红冲时间2024年7月5日
现在那台车又不销售了 那这个我怎么纳税申报呀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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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8 | 提问时间:2024 07/05 11:11
同学你好
如果是销项红字发票,在申报纳税时,按正数销项收入、税额减去负数收入、税额之后的收入、税额数据进行申报。
在你的例子中,公司销售固定资产汽车,二手车公司开具了15万的发票,后又红冲,那么在申报时,该项收入按0申报。
具体来说,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63号公告,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024 07/0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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