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8年10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商品1000件。协议价为每件(不含增值税)500元,每件成本为300元,代销合同规定, 乙公司未销售的商品可以退回给甲公司。2018年10月7 日发出商品。乙公司实际按每件600元对外销售。2018 年12月31日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代销商品800件,甲公司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收到货款。
要求:
(1)计算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销业务确认的营业利润。
(2)为甲公司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4)为乙公司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备注:请以元为单位。科目需要写明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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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m96197488 | 提问时间:05/10 09:40
(1) 计算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销业务确认的营业利润
我们需要计算甲公司从代销业务中获得的收入和成本。
委托代销商品的收入(基于代销清单上的销售数量):800件 * 600元/件 = 480,000元
委托代销商品的成本(基于代销清单上的销售数量):800件 * 300元/件 = 240,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基于代销清单上的销售数量和税率):800件 * 600元/件 * 13% = 62,400元
营业利润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480,000元 - 240,000元
= 240,000元
(2) 为甲公司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2018年10月7日发出商品时(这里假设采用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进行核算):
借:委托代销商品 300,000元(1000件 * 300元/件)
贷:库存商品 300,000元
2018年12月31日收到代销清单并开具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542,400元(480,000元 + 62,4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480,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2,4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000元(800件 * 300元/件)
贷:委托代销商品 240,000元
(4) 为乙公司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注意:题目中只要求为甲公司编制分录,但这里为了完整性也给出了乙公司的分录)
2018年10月(假设乙公司收到商品时入库):
借:受托代销商品 500,000元(1000件 * 500元/件)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500,000元
2018年12月31日销售代销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480,000元(800件 * 600元/件,不含税)
贷:受托代销商品 400,000元(800件 * 500元/件)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6,000元(800件 * 600元/件 * 13%)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400,000元
贷:应付账款 400,000元(800件 * 500元/件,需支付给甲公司)
2018年12月31日支付甲公司代销商品款时:
借:应付账款 400,000元
贷:银行存款 400,000元
05/1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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