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百货黄金珠宝柜台当月零售翡翠手镯,取得零售金额55000元;零售包金手镯,零售金额5000元;零售18k金镶宝石首饰,零售金额50000元;依旧换新销售24k足金首饰,实际收取零售额70000元(已扣除了30000元的旧的金饰品的折价款),当月采购黄金珠宝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140000,增值税税额18200元 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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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53115468 | 提问时间:2024 04/15 22:29
您好
增值税销项税额(55000+5000+50000+70000)/1.13*0.13=20707.96
进项税额18200
当月需要缴纳增值税20707.96-18200=2507.96
2024 04/15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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