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烟草公司为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将库存烟丝400万元(自制,不含增值税)交给W企业,委托W企业加工甲类卷烟300箱(250条/箱,200支/条,W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W企业按每箱0.1万元收取加工费(不含税),当月全部加工完成后交由烟草公司收回,烟草公司以4万元/箱的价格将全部300箱卷烟销售出去。(甲类卷烟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支)
要求:计算W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烟草公司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m873790968 | 提问时间:04/08 12:30
你好,请稍等一下,稍后给你具体解析
04/08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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