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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常胜公司由甲、乙二位股东于2×15年12月31日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60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60%、40%,2×21年12月31日,该公司吸收丙股东加入本公司,并将本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6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丙股东以银行存款315900元出资,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0%;其余的增资由甲、乙二位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以银行存款出资。2×21年12月31日,三位股东的出资已全部到位,有关的法律手续也已办妥。根据以止经济业务,计算常胜公司2×21年12月31日增资扩股后甲、乙股东的持股比例。 2.根据以上增资扩股的经济业务,按照记账凭证的要求编制专用记账凭证。
84785005 | 提问时间:03/31 15:22
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1,增资扩股后甲的持股比例=(1—10%)*60% 增资扩股后乙的持股比例=(1—10%)*40% 2,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甲股东,实收资本—乙股东,实收资本—丙股东,资本公积
03/31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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