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县城的某文化创意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8月经营业务如下:
(1)向境内客户提供广告服务,不含增值税总价款为200万元,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按照书面合同约定,当月客户应支付60%的价款,款项未收到,未开具发票。
(2)为境内客户提供创意策划服务,采取直接收款结算方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3000万元,由于对方资金紧张,当月收到价款的50%。
(3)购买办公楼一栋,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1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0万元,税额90万元,该办公楼的1/4用于集体福利,其余为企业管理部门使用。购买计算机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税额13万元,其中的20%奖励给员工,剩余的用于企业经营使用。
剩下的题目在图中,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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