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医药公司销售的商贸公司广宣费也是30%以内可以扣除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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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0 | 提问时间:2023 11/24 09:31
对于医疗器械医药公司销售的商贸公司,广宣费是否可以按30%以内进行扣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 年第43号),对于一般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以内的部分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但对于部分特殊行业,如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的企业,其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可以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则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对于医疗器械医药公司销售的商贸公司,其广宣费是否可以按30%以内进行扣除,需要根据该公司是否属于上述特殊行业来确定。如果属于这些特殊行业,则可以按照30%以内进行扣除;否则,只能按照15%以内进行扣除。
2023 11/24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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