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宣费扣除比例30%,医疗器械算医药制品吗?按30%?还是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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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19 11/29 15:41
你好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30%)
医疗器械是不属于医药制造行业的
2019 11/2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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