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个问题,关于建筑行业的,工程是联合体施工,一个工程有两家施工单位共同施工,我方为联合体牵头人。甲方只对我们收付款,我们对甲方开发票收款,然否再支付给另一家联合体单位,总包合同已注明联合体各方的责任,且已注明收付款只针对牵头人,这样我们收款后,在支付给另一牵头人还需要签合同吗。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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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学无止境 | 提问时间:2023 09/19 09:54
你好,说好了只你们就可以了,其余的责任和另一个牵头人你们可以单独与约定
2023 09/1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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