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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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_gh | 提问时间:2023 04/27 07:42
早上好啊,是的
据财税(2015)101号文件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023 04/27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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