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上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有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有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持有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算应纳税额。老师,那员工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个税怎么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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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13 16:59
员工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费税标准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法规,对于股息红利所得,若持有期限超过1年的,可享受免征政策,持有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全额征税;持有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算应纳税额。此外,股息红利所得一般还需要缴纳附加税,如教育费附加税等。
另外,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对部分股票激励收入,其从获得股票时起至股票确认有效兑付结果时止的期间,可以减免费用所得税,每年可减免50%。
总之,从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票,应特别留心税收法规。如果投资者能掌握相关税收法规并合理利用,就可以减少所得税,实现省税的目的。
2023 01/1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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