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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某茶场2021年10月销售总收入1900万元(含税),其中自产毛茶销售收入600万元,用自产毛茶生产精制茶销售收入800万元,外购毛茶销售收入500万元。本月销售总成本1270万元(含税),其中自产毛茶销售成本390万元,用自产毛茶生产精制茶销售成本480万元(初制360万元,精制120万元,精制成本中含进项税12万元),外购毛茶买价400万元。现茶场拟筹划成立由茶场控股的茶叶精制厂(独立法人),其在加工精制茶时,按540万元的价格收购茶场的自产毛茶用以加工精制茶。在不考虑其他费用和支出的情况下,请问此筹划方案是否可行?(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八条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比例分摊法核定该茶厂茶叶种植和初加工环节的所得分别占60%和40%。)+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7:35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根据您提供的数据,这一筹划方案虽然可行,但仍存在风险。在此情况下,茶场毛茶生产的收入(600万元)大于成本(390万元),利润比占收入的比例较高,如果将毛茶加工后销售,利润将降低;另外,由于该项拆分方案会涉及到额外的税务手续,成本的分摊也将会变得比较复杂,并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按比例分摊茶场茶叶种植和初加工环节的所得。因此,该筹划方案可行,但仍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仔细分析及计算,才能确定是否有实质性的经济效益。 拓展知识:在茶叶加工行业中,传统的毛茶加工模式一般以村镇企业经营,而毛茶加工精制茶的经营模式则一般以大型企业为主,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支撑,以确保精制茶的产品质量。
2023 01/25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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