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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预收账款税法规定应纳入本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只确认递延所税资产,不进行纳税调整吗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14 11:36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预收账款税法规定的是,只有当企业对预收账款进行确认之后,才可以将其确认的税前收入纳入本期应纳税所得额,而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这一原则所述,仅在一次性预收账款纳税制度中适用,见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一次性预收账款所得税制度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7年第21号)。而对于企业对账款未进行确认,其预收账款收入纳税,应当调整到其上一期应纳税所得额。换句话说,只有将预收账款收入明确封存,企业方可确认该科目收入归入本期应纳税所得额。 拓展知识:预收账款所得税是指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企业以预付货款形式销售商品或服务,由于预付货款尚未收回,未能确认商品或服务是否销售完成时,使用预收账款的企业所产生的收入缴纳的税费。
2023 01/14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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