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6000元、教授津贴10000元,每月费用扣除标准为5000元,提取并缴付“五险一金”3800元。
(2)4月,因出版一部学术著作获得预付稿酬20 000元,6月正式出版后又获得稿酬30 000元。(3)7月2日应邀到另一高校做一场学术报告,取得收入2000元。7月3日因担任另一高校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取得答辩费4500元。(4)12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520元,取得某上市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200元。根据以上资料计算(1)赵教授1月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出版学术著作获得的稿酬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学术报告收入和答辩费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4)赵教授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赵教授在年终汇算清微时,本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就其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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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13 14:29
(1)1月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6000*0.2-3500=500元。 (2)出版学术著作获得的稿酬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20 000*0.2-3500=2500元,30 000*0.2-3500=4500元 (3)学术报告收入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2000*0.2-3500=-800元,答辩费4500*0.2-3500=2000元。(4)赵教授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520*0.2-3500=-1200元,1200*0.2-3500=-1700元。(5)赵教授本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 20 000+30 000+2000+4500+1520+1200=43 34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43 340*0.2-3500=4220元。
拓展知识:
个人所得税是指由国家征收的一种税种,它的征管对象为个人,其征收范围包括多种收入,例如工资、奖金、股票红利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以及税率都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越高收入的个人缴纳的税费也就越多。
2023 01/13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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