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 )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A.5%
B.3%
C.2%
D.10%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12 22:33
一般纳税人跨县提供建筑服务,应当按照5%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应当按照5%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如果发票的销售方在跨县(市、区)提供服务,则销售额中应征收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金额按照5%的预征率计算。
另外,如果一般纳税人营业收入小于1000万元, 则可以申请减按税收优惠政策,按照3%的预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拓展知识:同时,一般纳税人的营业收入小于20万元的,可以申请2%的预征率;营业收入小于100万元的,可以申请3%的预征率;营业收入大于100万元,或者采用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的,仍然可以申请5%的预征率。
2023 01/12 22:4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