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0%)*2%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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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7 | 提问时间:2019 12/12 16:45
你好!
是的,思路是对的
2019 12/12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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