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某居民个人在某年取得如下所得;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计算前三个月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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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4 | 提问时间:2022 12/12 13:39
你好,续学员,前三个月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0*3-5000*3-4500*3-1000*3)*10%-2520=3330
2022 12/12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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