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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9月发生部分经济业务如下:(1)2日,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取得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为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18万元,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2)20日,将闲置的一处仓库对外转让,取得转让收入218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9%)。已知该仓库的原值为800万元,已提折旧60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100万元。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2/06 15:57
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是需要做这个业务的分录吗? )
2022 12/0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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