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福利费是以实发工资数额为基数*14%,请问,如果12月份计提的工资在次年1月份发放了(在5月31日汇缴前),那实发工资数额是否包含此次年1月份发放的12月份的工资?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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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VAVA0536 | 提问时间:2022 11/24 15:13
是可以的。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2022 11/24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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