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王某兴办合伙企业A,张某和王某的出资比例为1:4,该合伙企业当年实现经营所得50万元,合伙协议约定按投资份额进行分配,张某还开办境外个人独资企业,2021年按我国税法确定的境外所得30万元,已在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4.5万元,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则张某境外经营所得抵免限额为( )万元。
A、4.5
B、5.43
C、6.15
D、10.95
【答案】B
【解析】境内外经营所得=50×20%+30-6=34(万元),境内外经营所得应纳税额=34×30%-4.05=6.15(万元),境外经营所得抵免限额=6.15×30÷34=5.43(万元)。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chiquan | 提问时间:2022 11/16 18:14
学员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
2022 11/16 18:2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