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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老师,最后一问哈,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处理后货物归属于委托方,为啥按加工劳务算,而货物归属于受托方按专业技术服务算?
m3830568 | 提问时间:2022 10/31 13:25
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针对近期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反映较多的增值税征管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关于废弃物专业化处理适用税率的问题。 纳税人受托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公告区分不同情况,明确了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1.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2.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3.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2022 10/31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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