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中的-20,是指2023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5万元,与根据政策应退还或调整的金额之间存在差异。根据背景信息,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300-550-20=-270,其中-20是根据政策规定,对已缴纳的45万元企业所得税进行调整时,扣除的部分。
2024年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400+450=50,其中-400是指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出现的亏损金额。由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即亏损400万元,因此在计算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时,以-400作为基数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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