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2021年12月初“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应收票据”科目借方余额为80万元,“其他应收款”科目借方余额为10万元,“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科目贷方余额为25万元。甲企业2021年12月发生如下交易和事项:(1)12月5日,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9.5万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费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上述款项至月末尚未收到。(2)12月15日,甲企业为租入A包装物支付押金5万元,应收取出租B包装物租金6万元。((4)12月28日,因丁企业破产,应收丁企业的10万元材料款不能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5)12月31日,经评估,甲企业“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科目应有贷方余额为4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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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3 | 提问时间:2022 10/10 17:54
同学你好,你的具体问题是什么呢,麻烦你再详细描述一下,以方便老师理解和解答,谢谢。
2022 10/10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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