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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处分份额的时候,说按份共有人在处分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情况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比如:甲乙丙丁他们都买了 某个公司的股份,现在甲想把手里的股份进行转让,乙丙丁是有优先购买份额的权利是吧,是这么理解的吗 关于按份共有人优先权的行使要满足的第三个条件:交易必须发生在共有人与共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共有人不得优先购买 这两个概念我感觉有点冲突,可能是我没理解对,请老师帮忙解释一下
m3830568 | 提问时间:2022 09/21 10:14
法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
1.是这样理解的。但这个例子不太合适,例如甲乙丙丁共同购买了一个挖掘机,之后甲向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戊,乙丙丁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第三个条件的意思是,如果甲是转让给戊,那乙丙丁有优先购买权,如果甲是转让给丁,那乙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2022 09/21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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