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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甲欲将其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 如果甲改由向乙转让其共有份额,丙、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是错的呢? 讲义写的当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不是矛盾了嘛
84784986 | 提问时间:2022 05/07 20:43
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同学,具体的题目发一下吧
2022 05/07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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