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某电子产品代理,本年代理商品的购销价格受到生产厂家的控制,毛利率偏低,一方面甲公司近期集中购入产品,导致进项税急剧上升,另一方面其前期库存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下跌,导致销项税下降,已连续两个月 (本年8月-9月)增值税应纳税额负申报。本年8-9月的销项税分别为100万元、120万元,认证通过可抵扣进项税额分别为110万元、160万元,这样到本年10月仍有50万元的进项税留抵。本年1(月销项税额为70万元,购入产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40万元。假设甲公司连续3个月增值税零申报或负申报时。有「能被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作为异常户进行管理。
要求:请对上述业务的税收筹划风险进行防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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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9/02 21:29
您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
1.代理商品销售价格下跌,但甲公司近期确集中购进产品,与常理相悖;因此,甲公司应收集产品价格下降的原因,后期价格是否能上涨,甲公司在价格下跌,毛利率偏低的情况下集中购进产品并继续代理的合理商业目的;
2.零申报或负申报不符合甲公司实际情况,零申报是指各项财务数据为0的情形,因此,除非甲公司没有销售业务发生,否则不应该零申报;负申报的情况不太符合正常商业情形,在销售退回大于销售的情况下,核实集中购进货物是否正常;
3.如果因为零申报或者负申报被税务机关作为异常户管理,会影响公司的增值税发票发放数量及最高开票限额,并影响购货方的发票认证和抵扣,因此应按照业务发生的情况据实申报
2022 09/02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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