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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经济法第三章:机动交通工具: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物权设立,变更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和善意取得: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的善意取得交付即可善意取得,不以登记为要件。这两者不矛盾吗?前者说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后者又说交付即构成善意取得;构成善意取得是不是就可以对抗了呢!麻烦老师解答一下,谢谢
68500386 | 提问时间:2022 07/28 07:19
法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
不矛盾,“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物权设立,变更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说的是对抗第三人的问题,交付即可善意取得,说的是所有权变动的问题。构成善意取得说的是取得所有权的问题,如果没有登记,即使取得所有权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022 07/2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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