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东方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东方公司是机电产品生产企业,2020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发生广告费1500万元,发生招待费80万元,实现税前利润70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因公司销售业务繁忙,欲设立销售公司。现有两个方案:一是设立分公司;另一个方案是设立子公司。此种情况下,生产公司将所有产品以7500万元的价格卖给销售公司,生产公司发生招待费40万元,广告费1000万元,获得利润60万元。销售公司再以8000万元价格对外销售,发生招待费40万元,广告费500万元,获利10万元。请分析不同方案对企业经济利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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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6/22 11:05
你好,同学
方案一设立分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广告费扣除限额=8000*15%=1200.调增300
招待费扣除限额=8000*0.5%=40和80*0.6=48较小的,调增40
应纳税=(70+300+40)*25%=102.5
利润=70-102.5=-32.5
方案二
生产公司
广告费扣除限额=7500*15%=1125
招待费扣除限额=7500*0.5%=37.5和40*0.6=24较小的,调增16
应纳税=(60+16)*25%=19
利润=60-19=51
销售公司
广告费扣除限额=8000*15%=1200
招待费扣除限额=8000*0.5%=40和40*0.6=24较小的,调增16
应纳税=(10+16)*25%=6.5
利润=10-6.5=3.5
共获得利润=51+3.5=54.5所以采用第二种方案
2022 06/22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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