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购进已税烟丝6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M企业加工甲类卷
烟300箱,M企业每箱0.1万元收取加工费(不含增值税)。
(2)当月M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
收回。
(3)委托加工收回的100箱当月已经销售,收到不含税款300万元,尚有100箱留存仓库。
(4)说明:烟丝的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消费税为56%加150元/箱.
要求:
计算M企业代收代缴应纳消费税和烟草已销售100箱卷烟的应纳消费
税。若M企业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计算留存仓库的100箱卷烟的应纳消费税及会计处理。
我不懂那个未履行代扣代缴会计处理怎么做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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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5 | 提问时间:2022 06/18 14:22
没有履行代扣代交,那么就是受托人没有履行代扣代交的义务。
那相当于委托方在销售时计算消费税就行的。这时账务处理就不体现 消费税就行了。
2022 06/1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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