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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假设甲国有总分公司A,在乙国和丙国分别设定了分公司B和c公司。三个公司纳税情况如下: 其中甲国的总公司A,应税所得为1000万元,分公司B应税所得为100万元,分公司C应税 所得为100万元,乙国和丙国分公司B和C分别已纳外国税额60万元和40万元。请站在纳 税人角度,找到适合的应缴纳税款计算方法,请写出计算过程。 (甲,乙,丙三国适用税率分别是50%、60%、40%)
84785038 | 提问时间:2022 05/27 18:41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甲国所得税1000×50%=500,抵免1000×25%=250 乙国所得税100×60%=60,免抵100×25%=25 丙国所得税100×40%=40,免抵100×25%=25
2022 05/27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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